福州新闻网讯 1日,省质监局特检院与福州大学签订“预就业”人才培养实施协议。今后,双方将采用“学校成为企业人才培养摇篮,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和就业基地”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,选拔首批100名优秀学生作为人才储备与培养对象。 据介绍,首批100名“预就业”培养对象,是省质监局特检院根据其发展需要,从福大化学化工、机械工程、电气工程与自动化3所学院的研究生、本科生中选拔的,其中为省特检院培养20名,为特种设备相关企事业单位培养80名。“预就业”培养对象毕业时,将由省特检院组织考核,符合接收标准的,予以录用或推荐到特种设备相关优秀企事业单位。
(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) |